刘德,男,汉族,九三学社社员,1969年8月出生,内蒙古清水河县人,研究生学历,经济学学士。
现任阿拉善盟副盟长,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,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、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。
1987.09—1992.07 复旦大学历史系历史学专业、经济管理系工业经济专业学习;
1992.07—1996.09 黑龙江省国营农场总局经委科员。其间:1995.12—1997.12 在哈尔滨建筑大学在职研究生班环境工程专业学习;
1996.09—2006.07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粮油食品进出口公司副经理;
2006.07—2011.06 内蒙古法制报社副社长。其间:2006.09—2011.05 兼职任内蒙古企业法治协会秘书长;
2011.06—2015.10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秘书长。其间:2015.03—2016.03 挂职任北京市通州区文化委员会副主任;
2015.10—2017.05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秘书长、参政议政部部长(兼);
2017.05—2018.05 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、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;
2018.05—2020.06 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专职副主委、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;
2020.06—至今 阿拉善盟副盟长,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委,秘书长(兼),九三学社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监督委员会主任。
政协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(其间:2018.01—2021.01 兼职任自治区政协副秘书长)。